4人团伙卖假药 一年半获利近百万
2012-08-03 10:03:45 来源:
晨报讯(记者 颜斐)吕某四人团伙竟通过电台发布广告推销药品,一年半获利96万余元。近日,通州法院审结此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到两年不等,并处罚金30万元至40万元。
2010年3月至2011年10月间,吕某伙同孟某在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通过电台发布广告,推销从他处购进的“脑络通胶囊”、“七鞭回春乐胶囊”等药品,雇用张某、孙某、周某等在其租赁的通州区某小区,将上述药品销售、配送给来电订购者。其中,张某、孙某负责收货、对业务员进行管理,周某负责协助张某、孙某接听客户电话、签发收据以及清点药品等。
2011年10月19日,张某、周某被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州分局查获,当场起获“脑络通胶囊”等8种药品共计价值963705.6元。
法院认为,四名被告人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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