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药店担责四成赔偿19万元
2012-07-24 01:35:46 来源:
谢女士因皮肤痒让儿子去买药,没想到药店给的是治疗糖尿病的处方药。谢女士没有仔细看说明就胡乱服药,三天后昏迷住院。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这起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药店销售存在过错应承担四成责任,赔偿患者19万多元。
皮肤病患者买回糖尿病处方药
服药三天昏迷住院
今年50多岁的谢女士来自湖南,丈夫已在前年去世,儿子在东莞厚街做生意多年。2011年2月,谢女士南下到儿子家一起生活。
2011年6月19日晚,谢女士皮肤病发作,想去买点治皮肤病的药。因她不会普通话和广东话,怕营业员听不懂她的话,就叫儿子小邵去药店给她买药。
据小邵讲述,他到了店里后,一个女营业员问他买什么药,他说明母亲患皮肤病的情况后,女营业员就说,年纪较大肯定是糖尿病,便向他介绍相关糖尿病药品的用途和服用方法,给小邵选好了400多元的药。收款时,对方还叮嘱小邵,这药吃上了就不能停,吃完后还得到他们店里继续买。
小邵将买回的药给母亲服用。意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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