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擅用喜羊羊卡通形象 池州两家超市遭索赔
2012-06-27 18:35:51 来源:
因未经许可,销售擅自使用“喜羊羊”卡通形象的艺术金粉画商品和哥俩好牌童装商品,池州两家大型超市近日被起诉至法院。记者今天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法院主持调解,这两家超市分别赔偿原创方1.9万元和1.4万元。
系列电视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热播后,印有“喜羊羊”与“灰太狼”等卡通形象的各种商品也倍受青睐。近日经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调查发现,池州两家大型超市未经许可,销售擅自使用“喜羊羊”卡通形象的艺术金粉画商品和哥俩好牌童装商品。
为保护其自身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广东原创公司将池州两家超市起诉至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两家超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随后,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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