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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办兴趣班收费将被叫停
2012-06-19 22:24:43 来源: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规将从1月3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一个最引人关注的焦点就是——严禁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对于幼儿园兴趣班,此次明确采取了“一刀切”的禁止规定。而目前合肥市的有关规定与此有些不符,需要进行政策方面的一些微调。

  新规 对特色教育收费说不

  《办法》明确指出,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幼儿园是不是可以通过举办兴趣班来收取一定的费用?对此《办法》明确指出“不可以”。“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现状 经批准可办兴趣班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少幼儿园都有兴趣班,只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收费标准经过物价部门审核,幼儿园兴趣班是现行政策所允许的。

  有关部门对于幼儿园兴趣班的态度一直非常谨慎,这从一个细节可以看出来。2009年,省物价部门、教育部门先出台了《关于规范幼儿园办班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但出现了少数幼儿园“打擦边球”的情况,于是有关部门随即下发了《关于规范幼儿园办班收费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相应的,合肥市在下发了《关于规范合肥市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后不久,又紧急下达了《关于规范合肥市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补充通知》。

  “但不管是哪个通知,都为幼儿园兴趣班留了一个出口。”一幼儿园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规定幼儿园可向教育部门提出举办兴趣班的申请,获批后再将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审批,通过这些程序后,就可在正常的开园时间外举办特色班、兴趣班等。

  走向 依据新规进行政策调整

  现在的规定允许有条件举办兴趣班,而新规则是“一刀切”的禁止,地方规定与国家规定出现了不相符的情况,该怎么办?

  “其实这个问题也不大。”某民办幼儿园负责人研究得很仔细,他分析说,国家的新规定要在一个月之后才施行,所以目前存在的幼儿园兴趣班也算不违规。“这一个月的时间就是过渡期,让有关部门来做政策方面的调整。”

  教育部门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此前他们已经在做这方面的调研,即使国家不出台这个新规,可能也会对幼儿园举办兴趣班进行一些政策调整。现在有了明确的国家层面的规定,下一步肯定会据此做一些变动,但具体内容现在还不好说。

本文标题:幼儿园办兴趣班收费将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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