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商品不退不换 属于霸王条款
2012-06-18 11:29:49 来源:
亲贝网 6月17日消息,针对近日亲贝网妈妈论坛有用户反映称,部分商家以特价商品为由,对商品存在问题而不予退换的行为,婴童产业研究中心专家表示,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属于霸王条款。
转接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该店主应该承担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而其购物小票上写的“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的告示也是无效的。“特价商品”并不是瑕疵品,它是商家采取降价的方式进行促销的商品,仍然是合格的商品。所以商家应该保证其应具有的性能和用途。因此,“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其实是商家自定的霸王条款。工商人员也表示,特价商品不是处理品,而只是经营者提供的折扣优惠,不能因为它是特价,就拒绝消费者退换商品的权利。
专家提醒,商家标注的“此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自接收衣服起一个月消费者不来取,衣物损坏、丢失本店概不负责”等都是在逃避本应承担的责任,如果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均可向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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