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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瘦减肥产品深陷多宗诉讼
2012-06-16 09:12:22 来源:

  2012年3月19日,新浪网签约情感写手“夏季紫罗兰”曹晓丽起诉减肥产品知名厂家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瘦”)和另外三家媒体《家庭》、《爱人》、《妇女生活》侵权案,在郑州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这是曹晓丽赢得去年《知音》和广东绿瘦侵权案之后第二次和广东绿瘦打官司。

  与此同时,河北中唐医药有限公司向记者透露,该公司正在收集资料,准备再次向广东绿瘦发起诉讼,指控后者擅自使用“中唐”商标,销售假冒“中唐牌轻爽丸”。

  女博主二度告绿瘦

  绿瘦案起因于一篇情感博文。

  “夏季紫罗兰”曹晓丽是新浪网有名的情感写手, 2010年1月,曹晓丽根据一位女网友向她倾诉的亲身经历,写作了一篇名为《惊叹老公的小三竟然如此纯净魅惑》的博文。之后没多久,那位女士来电怒斥小紫把她的故事改成软文卖给《知音》杂志。

  原来博文在曹晓丽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广东绿瘦改成了减肥产品的广告软文,刊登在2010年第10期《知音》杂志上,标题被改成“幸福坍塌,如仙的钢琴老师让我落荒而逃”。全文约2200字,其中约有1600字与原文完全相同,连主人公小俊、方刚、胡丽丽的名字都没改。结尾却多了一段情节,称文中的女主人公下定决心离婚,然后用了广东绿瘦生产的D款减肥品,竟然女性魅力焕发,身边追求者趋之若鹜。

  曹晓丽闻讯马上在博客发表声明,指《知音》的行为构成侵权,且博文的主人公并没有离婚,更没有使用过广东绿瘦的产品。

  2010年3月24日,曹晓丽向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知音》杂志社和广州绿瘦公司赔偿11万元(其中含1万元精神损失费),停止侵犯她的著作权,被告在《知音》杂志上刊登书面道歉一个月。

  2011年12月12日郑州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广东绿瘦剽窃、抄袭曹晓丽博文事实成立。一、依法判决湖北知音从判决生效起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涉案杂志。二、广东绿瘦于判决生效30日依法履行在《知音》杂志上刊登致歉函的义务,逾期中院将依法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广东绿瘦负担。三、广东绿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依法赔偿曹晓丽经济损失二万元。逾期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该案引起河南媒体的广泛关注,被称为“河南博客维权第一案”。曹晓丽更将此案的前因后果和自己的艰难维权过程详细记载于博客并置顶。

  不过,对曹晓丽来说,此案并未就此完结。近日她在接受《健康忠告》记者关于女性减肥观念的采访时透露,正准备与绿瘦打第二轮官司。她说,绿瘦公司曾经表示对于抄袭得来的软文只用在一个媒体上。但在第一轮官司期间,她发现刊登这篇软文的总共有四家媒体。当时她就已经有打算,《知音》的官司完了之后,就开始第二轮诉讼,接着起诉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另外三家媒体。

目前,曹晓丽正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的通知。她期望跟上次的结果一样,得到赔款、道歉的判决。她表示,与广东绿瘦打过多次交道后,现在已经不想再跟绿瘦谈判,“直接用法律解决就是了。” 上一页123下一页

本文标题:广东绿瘦减肥产品深陷多宗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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