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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局规定旅客携带燕窝进境需要申报
2012-06-15 23:18:07 来源:

  记者从珠海检验检疫局获悉,自今年3月以来珠海各口岸共截获了违规携带进境的燕窝共25批15.83千克。

  对此,检验检疫局再次提醒广大出入境人员,要注意了解名目内容,避免携带、邮寄新名录所列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共同维护国家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同时也避免个人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据悉,为防止动植物疫病疫情经携带、邮寄途径传入,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并于今年1月13日发布生效。

  该名录实施以来,珠海检验检疫局在出入境旅客中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特别针对出境到港澳和东南亚国家旅游的团队旅客和导游进行重点告知,提示切勿到境外购买燕窝携带入境,避免违反国家规定并造成不必要的个人财产损失。但是,珠海检验检疫部门多次从进境旅客携带物品中截获已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燕窝。

  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入境人员,如果携带、邮寄了新名录内的物品入境,要及时向现场口岸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申报,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未向现场口岸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申报而被检查发现,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更应该配合做好处理工作,否则检验检疫部门不但有履行对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实行截留销毁的权利,也有对恶意隐瞒携带、邮寄或屡次携带、邮寄的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利,如果引起重大疫情疫病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标题:国家质检局规定旅客携带燕窝进境需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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