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在杭州偷东西要坐牢,母亲在二审开庭时向法院提交一份出生证明说,儿子在作案时还未满18周岁,结果花钱买来的出生证明被法官识破,昨日,这位糊涂的母亲涉嫌伪证罪被杭州西湖区检察院准逮捕。
侯某今年42岁,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女儿,年龄最小的儿子程某跟着她一起在杭州打工。2009年7月26日凌晨,程某偷偷潜入杭州丽水路一家图文公司,趁无人之机,窃得IBM T43型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人民币1900元)及HP compaq510型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人民币3200元)、香烟等物;2010年9月10日晚上9时左右,程某又在文三路另一家图文制作公司,窃得保险箱内的人民币6500元,后又窃得绿源牌TDP 0412Z型电动自行车一辆(价值人民币793元)。
今年3月9日,西湖区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一审宣判后,程某的母亲侯某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儿子程某实际出生于1993年8月9日,原判认定程某(1991年12月8日)在实施部分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与事实完全不符,量刑过重,请求依法改判。
侯某还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了《出生医学证明》,以此证明儿子程某是1993年8月9日出生。法院怀疑这份出生证明可能是伪造的,随后的调查也证实是侯某花500元从一家小诊所购买来的,开证明时侯某并没有如实告知用途。二审法院对侯某儿子盗窃一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将侯某涉嫌伪证罪移送警方立案侦查。
侯某归案后交代说,儿子程某的出生日期是1991年农历11月初3,公历为1991年12月8日,因为超生的原因,以前一直没有上户口,所以没有身份信息。今年3月9日儿子盗窃案一审宣判后,自己曾咨询过律师,如何能减轻儿子的罪行,律师说要是未成年人的话,是可以轻判的,结果侯某就听进去了,觉得可行,于是找到了一个小诊所,花钱买了个《医学出生证明》,提交给法院。
西湖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侯某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使其子程某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涉嫌伪证罪。
本文标题:为了“捞”儿子 糊涂母亲买假出生证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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