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微博上称小宝因服用“尼美舒利”颗粒导致肾功能损伤
9月24日电近日,记者在网上看到一条网友的微博称,其外甥小宝在一场高烧之后突然出现了急性溶血的症状。经医院检查肝、肾、胆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目前不能进食,只能靠输液补充营养。初步认定是服用了少儿退烧药“尼美舒利”造成溶血。
据了解,由于 “尼美舒利”用于儿童退热时,对中枢神经及肝脏造成损伤的案例频频出现。2011年5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此事专门发布通知,修改尼美舒利说明书,并禁止尼美舒利口服制剂用于12岁以下儿童。然而“尼美舒利”却又一次以这种方式闯入了人们的视野。国内最大的尼美舒利颗粒生产厂商康芝药业因为此事,股价大跌。近日,记者对济南市历下区的几家大药房及社区卫生室进行暗访。
社区小诊所仍能购买
2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的一家社区诊所。一走进这家小诊所,一股浓烈的中药味扑鼻而来,医务人员正在分称中药。当被问及“尼美舒利”时,工作人员头也不抬从药柜里就拿出了一盒“尼美舒利”,既没有没要处方,也没有被告知服用“尼美舒利”的注意事项。
从记者购买的“尼美舒利”包装袋上可以看出,生产日期是2010年7月12日,也就是说在这批药品上市后,国家药监局发布了有关服用“尼美舒利”的注意事项,并禁止“尼美舒利”口服制剂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但是药店却仍然在随意出售。
在浆水泉路的另外一家新开的大药房,当记者再次购买“尼美舒利”儿童退烧药时,被店员告知此药已被列为处方药,必须凭药方购买。
广州市发文尽快更换说明书 济南目前无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9月20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再度下发通知,要求广州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使用管理,对正在广州市场上流通的未更换说明书和标签的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销售和使用,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明确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确保使用安全。
随后,记者拨打了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济南市目前没有下发相关的规定对5月20日之前生产的“尼美舒利”说明书进行修改,也没有相关的规定处理之前已经流通药品市场的“尼美舒利”颗粒。
医院专家:儿童发烧最好到大医院就诊
青岛市某医院内科专家张医生告诉记者,尼美舒利在儿科属于处方药,医院对该药进行严格适应症管理,目前山东省并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处理今年5月20日之前生产的“尼美舒利”儿童退烧药。
张医生建议,儿童看病应尽量到正规的大医院就诊,但同时坦言,目前,儿童看病难,从药店购药是一个方便、快捷的渠道,但儿科用药在销售时,家长亟待得到一些关于合理用药的详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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