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疫苗不入账 私自对外接种获刑
2013-01-02 15:40:24 来源:
卫生院工作人员为了谋取私利,采用公款购买疫苗不入账,然后私自对外接种的方式,获取私利5万余元。近日,裕安区法院遇到了这样一起案件。
被告人李某、柏世某、柏某、夏某均系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四名被告人为了谋取私利,经商议后,以独山镇卫生院的名义从裕安区疾控中心购置狂犬疫苗、HIB等国家二类疫苗共309406元,不入卫生院账,又对外接种,一次谋取私利57908元,后四人均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柏世某、柏某、夏某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单位收入,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依法对四名被告人定罪处罚。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标题:购买疫苗不入账 私自对外接种获刑
地址:http://www.08765.net/yunyu/home/53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