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十批违法药品广告
2012-11-07 17:08:31 来源:
时下,电视电脑广播包括报纸杂志走进了千家万户,而有传播载体就有广告。坐在家里看广告,确实方便了消费者的消费选择,然而随着某些扩大业务广告的吹嘘雷人,很多消费者走上了一个消费误区:“跟着广告走”。也正是因为如此,现在是无企业无商品不“广告”。
药品广告是否真实、合法,是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与安全。误消费者的违规广告,必然让消费者深受其害。据国家药监局统计,由于虚假医药广告误导等原因,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吃错药,贻误病情。这可谓是:违规广告让消费者“伤不起”。
现将药监局2012年第10批《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公告如下:
中风安口服液
河北瑞生药业有限公司
0531-88346639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前博舒(西帕依麦孜彼子胶囊)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华东大药房、泉城大药店、章丘:仙鹤堂药店、长清:华东大药店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2011年11月30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该广告批准文号,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利用患 者名义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神牡安神胶囊(阿胶益寿口服液)
陕西立众制药有限公司
今日大药房市立五院店、解放桥泉城大药房、舜天大药房、王舍人东郡医保大药店、
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十五味黑药丸
西藏那曲地区藏药厂
大观园东图药店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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