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判处首例非法经营药品案
2012-10-20 07:54:28 来源:
本网讯 胡继铨、胡继祥兄弟俩是庆元县岭头乡白岩下村人,2009年至2011年底期间,两人租来店面挂上“庆元县天天保健品经营部”的牌子,擅自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从别人手上低价购进假药材进行制造、加工、包装和销售。至案发前,兄弟俩已经售出“新光”黄芪生脉饮约20925盒,“九芝堂”驴胶补血颗粒约1337碗,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安神补脑液约1246盒,销售金额共计约37.3万元。10月16日,庆元法院依法判处胡继铨、胡继祥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和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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