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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致人死亡 法院协助终得赔偿
2012-07-24 01:25:56 来源:

青海新闻网讯 因医疗过错使夫妻二人生死相隔,医院却迟迟不予赔付,最终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亡者家属才得到赔偿款。

王某与赵某在西宁打工,一直靠推销产品维持生计。2010年12月17日,赵某因身上出现湿疹,便到西宁市某医院就诊,在输液后次日赵某感到身体极度不适,呼吸变得困难并且无法站立。12月19日清晨,赵某被送往西宁市某医院急救,未见好转,当日下午又转入青海省某医院救治,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赵某在西宁市某医院接受治疗时,医院诊查行为、病历书写、给药均不规范,存在医疗行为上的过错。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王某将西宁市某医院诉至城西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西宁市某医院赔偿王某及其亲属等4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司法鉴定费共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西宁市某医院却一直未履行义务,王某等4人于2012年3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起初该医院还以医院入不敷出为由,迟迟不履行义务,后在法律的威慑下,亡者家属终于得到了医院...

本文标题:医疗过错致人死亡 法院协助终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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