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虚假医药广告被诉的示范意义
2012-07-24 00:00:17 来源:
焦点观察
电视台播放虚假医药广告被刑事指控,可以给虚假医药广告以当头棒喝,并引起足够的重视与警醒
被国内职业打假人和法律界高度关注的、全国首例电视台因发布虚假医药广告被检察院指控构成虚假广告罪案,6月中旬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据悉,作为媒体机构,从单位到执行部门、个人,因播放虚假广告一律被控有罪甚至求刑,该案已在全国创造了多项“第一”。(6月28日《中国青年报》)
必须厘清的是,虚假医药广告不同于一般的医药广告,其对于公众,特别是患者及其家属的误导和伤害,是不言而喻的。即使对于普通人来讲,整日狂轰滥炸的虚假医药广告,同样也是一种视觉污染,即使从《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广告法》的角度来讲,虚假医药广告,显然也是需要被“人人喊打”的。
遗憾的是,几成公害的司空见惯的虚假医药广告,却很少听说哪个被处理与惩戒,无论是法律手段还是行业行规,这不免会引起负激励效应,导致虚假医药广告有恃无恐,甚嚣尘上。从这个意义上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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