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行贿企业列入“黑名单”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采购
2012-07-23 23:57:03 来源:
鲁网6月29日讯(记者 王震)近来,我省卫生系统开展了治理发生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商业贿赂活动,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对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或个人,要列入不良记录。全省医疗机构对凡列入不良记录的企业2年内不得在其企业采购任何产品。
今天下午,山东省纪委驻省卫生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毛有松做客本网“山东纪委书记在线”活动。据毛有松介绍,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商业贿赂是省卫生厅的一项重要工作,除切实加大纪律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外,也在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监督。包括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推广医师用药量等重要指标排队和公示制度,促进合理用药。
毛有松表示,药贩子还往往会根据“统方”的结果来给不良大夫送药品回扣。为此,省卫生厅严格了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对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未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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