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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女子为维持恋爱关系,伪装孕妇在医院偷盗婴儿。10日上午,被盗婴儿家人到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感谢警方仅用5昼夜就快速破案,并安全救回自己女儿。
11月3日凌晨6时05分许,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该区某医院4楼4病房12床旁靠窗婴儿床内的一名女婴被人盗走。警方走访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系孕妇,趁产妇病房内人员熟睡之机,从窗户处将刚产下两天的婴儿盗走。
案发后,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迅速指示,当地警方要集约精干力量,全力以赴破案攻坚。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伟和该局党委委员、刑警总队总队长李阳连夜率队赶赴南川,踏勘现场、听取汇报、研究案情,划定侦查范围、确定侦查方向。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派出重案支队、打拐支队等骨干力量一线协助南川区公安局案件侦破。
警方透露,案发后,当地各派出所、交巡平台在南川区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医院对不孕不育夫妇或生育后夭折、流产有捡抱养小孩意愿的人员、本辖区出现的所有新生儿、案发后有来源不明新生婴儿出现的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广泛张贴悬赏通告,策动当地医疗部门和群众检举和提供案件线索。
11月8日16时许,警方得到线索,某医院护士反映在某出租房的一个中年妇女有一个可疑婴儿,该妇女自称在宏仁医院生产,经了解宏仁医院并没有该婴儿的出生记录。警方随即进行核实,该妇女先称自己是在宏仁医院生产,经民警深入追问,该妇女又辩称是在自家厕所生产。民警和医务人员将嫌疑人带至医院检查发现,该妇女并没有近期生产的生理特征。该妇女当场供认盗窃婴儿的事实。
嫌疑人罗某交待,她今年34岁,离异后暂住在重庆南川城区。她于3年前到南川与当地男子周某某同居。由于罗某没有为周某某生小孩,引起周某某父母不满。2011年2月罗某怀孕,却于9月下旬流产。罗某向周某某隐瞒了流产一事,想在医院偷一个婴儿“瞒天过海”,以此维持双方恋爱关系。11月3日凌晨5时许,罗某到事先踩好点的某医院,尾随他人进入医院妇产科4楼,在右边第一间病房将靠窗放置的婴儿床上睡着的女婴偷走。
民警提取罗某盗走婴儿时的包裹物、衣物及婴儿DNA进行鉴定。经鉴定,被盗女婴DNA与医院被盗女婴父母DNA一致。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因涉嫌拐骗妇女儿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总队总队长李阳称,“点点滴滴百姓利益,举手之间人命关天”,重庆警方对此类危害群众生命安全、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零容忍”,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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