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处人员拿着材料向家属解释。
合肥晚报讯 一名出生仅三天的男婴在合肥市二院意外死亡,父母悲痛欲绝。他们找到院方,质疑院方在男婴病危时没有及时通知家人。医院给出的理由是:深夜11点不便打扰家人。院方经调查后,承认工作人员有过失,但坚持早产并发症是男婴死亡的直接和主要原因。双方矛盾不可调和之际,一名自称是“省里下来”的男子出面调解,他后又改口是省卫生厅调解委员会的。
男婴病危院方没通知家人
23日上午10点左右,在和平路市二院门诊大楼聚集了很多人,他们是为一名出生仅三天就死亡的男婴讨说法的。由于聚集的人群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辖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维持秩序。
经了解得知,男婴的母亲姓费,23岁,怀孕到产子前前后后曾多次到事发医院体检。孩子的父亲康先生称:“产前体检一切正常。”11月8日深夜,妻子突感腹部疼痛,家人意识到可能要临产了。次日凌晨2点,费女士在家人陪护下来到市二院。2个小时过后,妻子生下一名男孩。
“体重3斤6两,医生称早产,出生后住进了恒温室。”对此,康先生既喜又忧。10日上午,医生告诉他,孩子早产,身体状况不佳。10日晚上11点左右,男婴生命体征急剧下降,院方对其进行了紧急抢救。让康家人无法理解的是,当值的几名医务人员以“夜已深,不好意思打扰家人”为由,没有及时通知康家人。“我给医院留了4个电话,但当晚一个电话也没有响。”
当值医生的行为让康先生愤怒和不解。11月11日上午11点左右,出生仅三天的男婴抢救无效死亡。“若是10日晚上病危时及时通知我,我极有可能会转院到其他大医院,也许不会夭折的。”康先生认为,院方没有及时通知,对儿子的夭折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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