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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产假至十四周 淮安女性还是觉得有些短
2012-06-21 17:44:57 来源:

  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98天。记者昨日调查了淮安市区部分育龄及已育女性,她们均表示欢迎“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产假延长的规定,但也有女性表示,能否将产假再多延长一些时日,有这部分要求的女性主要是基于哺乳和亲子关系建立上考虑的;也有细心的女性发现,产假新规中对原本存在“优惠”的剖腹产和晚育情况,没有另行规定,而是“一刀切”为98天。

  已育女性:产假太短,疲于奔命

  在市区某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张女士2009年做了母亲。由于是剖腹产,她按规定休了四个半月的产假。即便这样,张女士还是觉得这四个半月是“杯水车薪”。原来,张女士的母亲已经去世,丈夫又在外地工作,“孩子出生后,就是我和婆婆两个人带,实在是焦头烂额。”张女士坐月子的时候就花重金请了一位“月嫂”,月子结束后,张女士继续托熟人找了个可靠的阿姨帮带孩子。“可还是觉得母子之间的相处不能被任何人替代。孩子要喂奶,上班后来回奔波的感觉真是很折磨人。四个半月后去上班,孩子还处在纯母乳喂养的状态,上、下午各抽出一段时间回家给孩子喂奶,那种感觉真是很崩溃。所以我再三央求领导,给我再加了一个多月的产假,让我撑过孩子半岁再上班。这样的话,婆婆和阿姨可以在家给孩子喂些辅食,我也不用心神不宁地来回奔波了。”

  育龄女性:产假新规“一刀切”太“吃亏”

  今年10月份刚结婚的刘女士,在市区某广告公司任职,对她而言,结婚之后就意味着明年可能成为母亲

  刘女士称,自己刚从网上看到这份“征求意见稿”的时候还很开心,但仔细一看内容,仅仅是在原有90天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了8天,“我觉得延长的幅度还不够大。据我所知,我周围的朋友、同事现在都是晚育年龄,并大多是剖腹产。我仔细研究了这份意见稿,却没有发现晚育和剖腹产的情况有被区别对待,这是不是意味着意见稿出台后,所有的情况都是‘一刀切’,变为了98天?那这样我明年或是后年生孩子岂不是很‘吃亏’?”刘女士说道。

  妇产专家:产假长点或许更人性化

  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的主任医师李晓琼表示,从医学角度而言,无论是顺产产妇还是剖腹产产妇,90天或98天的产假都足够她们身体恢复了。“中国人传统的‘坐月子’也就是一个月时间。而且在欧美国家还没有‘坐月子’这一说法。一般而言,像妇科大手术——子宫切除这样的大创面手术,三个月的恢复期也足够了,更不要说剖腹产甚至顺产了。”

  但李晓琼也认为,从生理角度而言,90天或是98天的产假都是充裕的,但从母乳喂养和婴儿早教的角度来看,产假延长到98天仍显得促襟见肘。“一般提倡纯母乳喂养的时间是半年,如果这段时间母亲还要上班的话,难免会给她们带来不便;另外对于婴儿的早期智力开发,母亲的地位也是不可替代的,多让婴儿和母亲相处,才能给予婴儿早教的机会,“所以我个人认为,产假延长至半年或许更人性化。”李晓琼说。

  维权人士:适当延长产假有利于亲子关系建立

  “从婴儿和母亲不可分割的关系来看,延长女性的产假绝对是件好事。”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殷红这样评价道。

  长期从事妇女权益维护的殷红,自己也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在工作和生活的实际感悟中,她觉得尽量让婴儿和母亲多相处,有益于双方的身心健康。“不谈孩子哺乳和养育,单论母子之间最初的这段亲子关系的建立,也应该适当多增加时间,让年轻的母亲在家多陪着孩子。”

  但市区某企业的人事科负责人也对记者表达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适当增加产假的时间,以保护初生婴儿和年轻母亲的权益固然无可厚非,但也不能过分增加职业女性在家休产假的时间。因为职业女性的另外一个身份是单位的工作人员,她们在履行母亲职责的同时,也不能忽略自己在工作上所应该承担的角色。“毕竟现在很多单位的用工状态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女职工长期空缺在家休产假,对单位而言也是不负责的。”这位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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