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谢小姐来电:
我前两天真是不爽啊!明明花正价买的一个玩具,送给友人小孩玩的,结果被他们发现是一个赠品。这送礼就是一个面子问题,我当时就说是大商场买的,到头来人家拆开包装上面写着“赠品”,还问我买了什么东西赠送的,你说我是不是花钱买了个“没面子”?
记者核实
谢小姐最近想买个玩具送给友人的孩子,精挑细选之下,准备选购一个儿童拍鼓。11月21日下午4点多,谢小姐来到石路的这家购物中心六楼儿童部,在一家儿童玩具专柜,选购了一款价值200元左右的儿童拍鼓,“因为是送人的,我肯定不会拆包装,而且这个玩具外包装是用胶带纸一圈圈粘好的,里面也看不清楚是什么”。付完钱后,谢小姐就拿着玩具就送到了友人家中。本以为友人和孩子都会很满意,结果,还没回到家中,她就接到了友人的来电,“这个玩具你是买什么送的啊,上面写着赠品两个字哇”。
“明码标价200元买的,怎么会是赠品呢?”谢小姐很是尴尬。谢小姐说,朋友告诉她,拆开外面的胶带纸,里面的包装上写着“雅士利赠品”的字样,玩具并不像是正品销售的样子。听完朋友描述后,谢小姐当即向消保委进行了投诉,目前消保委已经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市消保委办公室询问情况。“大商场把赠品当正品卖还真是第一次碰到”,一位朱姓工作人员直言,目前他们还没有看到这个所谓赠品玩具的实物,“这种情况可以分三个方式来处理,如果该赠品玩具写明了‘非卖品’的字样,那么商家涉嫌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一;如果该赠品玩具上没有写明‘非卖品’的字样,那么消费者只能主张无条件退货;当然此事也不排除商场营业员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商家大批量销售此类正品的话,一经查实,消费者可以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
针对此事,记者随即向该购物中心进行求证。当日下午2点30分左右,该购物中心一位杨姓客服人员在向记者了解事情始末后表示,会立即前往六楼儿童部了解情况,并向相关负责人进行汇报。下午4点左右,记者再次联系该购物中心客服中心,一位汤姓客服人员表示,他们原本并不知道这个事情,消费者也没有及时跟他们反映,记者来电后他们就和客户进行了良好沟通,“我们准备换一个全新的商品给顾客,并且附带一些相应的补偿,客户也表示很满意。”
针对谢小姐所遇到的问题,市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在此作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有赠品的促销商品时,一定要看清赠品是否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可靠产品,一定要查看商品后进行购买。一旦赠品属“三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给消费者带来损害,难以向企业或商家讨说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消费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正品的价格购买了赠品商品,应立即向商场提出异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向消保委或者物价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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