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之家_孕育妈妈最喜爱的网站
按历程查看->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中国妈妈网 > 推荐阅读 > 正文
伊宁市出台办法补助农村“双语”幼儿园
2012-06-20 06:32:04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伊宁市农村幼儿“双语”教育,确保农村学前两年幼儿入园率100%,从2010年元月起,伊宁市对农村“双语”幼儿园5-6岁幼儿的伙食费、公用经费(水、电、暖、卫生费)实行全免。为规范农村“双语”幼儿园补助资金管理,伊宁市制定了《伊宁市农村“双语”幼儿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各乡镇(街道)要定期上报本辖区“双语”幼儿园幼儿入园情况,市教育局根据各“双语”幼儿园实际情况和申请资金,科学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下拨的专项资金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各乡镇(街道),根据各“双语”幼儿园实际入园情况给予发放。各乡镇(街道)对拨付的学前“双语”教育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给予的标准105元/月/生(伙食费80元/月/生,公用经费25元/月/生)使用时限和范围执行。幼儿入园期间按照各“双语”幼儿园目前收费水平、教育教学质量、设施规模等收取最高不得超过20、40元/生/月两个等次的标准;车费按照“收支平衡”原则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最高不得超过40元/月/生。幼儿伙食费需全额用于幼儿膳食,确保每个幼儿在园期间都能达到统一分配标准,即两餐两点3.65元/天/生,并每月公布伙食名单及账目。

  为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办法》明确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安排专人管理“双语”幼儿园补助资金,建立“双语”幼儿园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各村(社区)党支部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制定的“双语”幼儿园补助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把控“双语”幼儿园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对幼儿园伙食质量进行监督,严格控制幼儿食品进货渠道,定期审查幼儿园收支项目和财产。市财政、教育局加强“双语”幼儿园补助资金发放和使用监督工作,实行“园财局管园用”制度,对“双语”幼儿园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和幼儿伙食质量进行集中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挪用、克扣幼儿各项补助费用、有其他不合理项目收费的乡镇(街道)、各“双语”幼儿园在全市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或行政处罚。

本文标题:伊宁市出台办法补助农村“双语”幼儿园

地址:http://www.08765.net/yunyu/home/24327.html

联系编辑: 雯雯    邮箱: wszsl321@126.com    QQ: 84029846   客服   友链: 84029846   友情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