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之家_孕育妈妈最喜爱的网站
按历程查看->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中国妈妈网 > 推荐阅读 > 正文
儿童化妆品订准入门槛 药监局公布相关指南
2012-06-17 21:19:49 来源: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简称《指南》)征求意见稿,定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销售人员指出,《指南》在配方和有害物质控制方面设立了比成人化妆品更高的技术门槛,达不到要求的厂商将不能再生产儿童化妆品。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指南》涉及的化妆品使用人群为年龄12岁及以下儿童。凡是在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的文字中或包装上的图案中注明“儿童用产品”字样的,均须按照儿童产品化妆品要求进行申报。

  《指南》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提出了要求。其中明确规定,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须最大限度减少;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并关注其可能存在的潜在致敏性;在儿童化妆品的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选用的原料及技术应具有一定的安全使用历史,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

  《指南》还指出,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CFU/mL或500CFU/g(CFU为菌落数单位);产品中文名称、标签及说明书中应标注“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用语;对于儿童使用的产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注“适用于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说明书中所阐述的内容应该科学、合理,不能用绝对化语言描述。

  近年来婴幼儿日化用品安全问题不断涌现。2011年10月,美国“安全化妆品联盟”调查发现,在包括中国、美国、加拿大、印尼、澳大利亚在内的13个国家所销售的强生婴儿洗头水中,仍含有毒物质;在2009年,德国NUK婴儿爽身粉被查出含一级致癌物石棉等。

  据某婴幼儿用品店销售人员介绍,目前婴幼儿化妆品主要还是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配方,多数厂家是在生产成人日化产品的同时兼带生产婴幼儿产品。《指南》在配方和有害物质控制方面设立了比成人化妆品更高的技术门槛,实施后达不到要求的厂商将不能再生产儿童化妆品,有利于淘汰劣质产品。

本文标题:儿童化妆品订准入门槛 药监局公布相关指南

地址:http://www.08765.net/yunyu/home/20702.html

联系编辑: 雯雯    邮箱: wszsl321@126.com    QQ: 84029846   客服   友链: 84029846   友情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