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体3月13日报道称,内地和香港的法律专家表示,要解决内地孕妇涌入香港生产的问题,最好的方法是修订香港本地法律条文,而要求人大再次诠释基本法是不切实际的。
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在香港特区人大代表上周末呼吁中央政府重新释法后,一名立法会议员决定向立法会提交私人条例草案,试图推翻终审法院准许“双非”(即父母均非本地)婴儿居港权的裁决。
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清12日表示,他认为人大不会对同一事件两次释法,十多年前人大曾对有关问题进行释法。相反地,解决方案应在香港行政、立法、司法三权机构框架之内。
胡汉清说,当务之急应重新修订入境条例,恢复执行1996年筹委会有关《基本法》24条的立法原意,要么通过特区政府提案,要么由立法会议员提出私人条例草案。这将使得特区政府不再向出生在香港的双非婴儿提供居港权,如果内地孕妇不满,可交由终审法院,依据修订的法律条文做出正确裁决。
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表示,基本法赋予本港独立司法及终审权,释法不能轻率而行,特区政府应尝试其他行政措施。
香港《太阳报》报道称,香港终审法院1999年1月裁定港人内地所生子女吴嘉玲等拥有居港权,港府当时忧虑167万合资格人士涌港,遂提请人大释法图解决事件,人大释法内容当时表明港人内地所生子女不是自动拥居港权,而是须经审批;另父母双方或一方合法在港定居,在港所生子女才享有居港权。
但2001年7月父母均是内地人的3岁男童庄丰源仍获终院裁定拥有居港权,理由是根据基本法有关条文,在港出生的中国公民享有居留权,有关裁决令香港大门自此尽开,内地“双非”产妇涌港产子以让子女获香港居留权。
本文标题:港媒称香港修法或解双非婴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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