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上一个专用的充气颈圈,在盛有温水的玻璃缸里游上几分钟到几十分钟,这样的婴儿游泳号称“可提高智商、促进运动系统发育”,被越来越多的新生儿家庭所关注。最近,有不少家长来电反映说,闵行区一家婴儿游泳馆搞了“团购”后,小泳客越来越多,水池清洁难以保证。记者就此对本市婴儿游泳池的卫生情况、安全隐患等进行调查后发现,相比公立机构,民办机构婴儿泳池在卫生和环境等方面不尽如人意,其水质、环境、安全及操作人员的资质乏人监管。业内人士呼吁,应尽早建立婴儿游泳馆的卫生准入门槛。
读者投诉
一缸水6人同游好比“下饺子”
最近,家住闵行区的余妈妈(化名)向本报记者反映:她带一岁半的女儿在闵行区一家婴儿游泳馆游泳,因为这家婴儿游泳馆在网上搞“团购”,前去游泳的小孩多了不少。结果,原来不超过四个孩子游泳的池子好比“下饺子”,六个孩子同游的现象屡见不鲜。更让余妈妈担心的是,游泳池里的水也越来越脏。有一次雨天,余妈妈像往常一样带着女儿游完泳回家,发现女儿的背上出现了一块块红疹子,虽然女儿是过敏性体质,但她还是怀疑这可能和白天游泳池池水不干净有关。
余妈妈自从女儿出生起,就一直在一家妇幼保健院参加婴儿游泳项目。如今,孩子一岁半了,原来妇幼保健院“一人一缸”的游泳池已“容纳”不下大宝宝,只能转到社区参加较大婴儿的游泳项目。余妈妈一口气买了一张1800元的会员卡,总共60次。她刚买会员卡时,婴儿游泳馆方面负责人对她承诺:在大池子里游泳的孩子每次不会超过4个,可如今,游泳馆为了促销,在网上搞团购。现在一到高峰时段,经常可以看到6个孩子同时 “下水”,每个孩子只能在很小的地方打转转,活像“下饺子”。
余妈妈还告诉记者,最近每次游泳,都能看到游泳池底有一些白色粉末状的东西。以前游泳时,余妈妈早早带着女儿来游泳,总想早一点,水干净点。但现在,如果不能保证每天都换水,即使再早来也没有太大用处。记者发现,在这家婴儿游泳馆,有不少妈妈都反映“水质不够干净,可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却坚称每天晚上都换水。
无奈,余妈妈向闵行区卫生监督所反映这一情况,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她,对于普通游泳场馆现已有明确的卫生标准规定,但对于婴儿游泳,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具体的明确规定,也不属于他们的监管范围。于是,余妈妈又致电市消保委,接线人员回答说:这要看是否已经对消费者产生损害或侵害到消费者的权利,如出现皮肤病等情况。
记者调查
婴儿游泳安全意外频发
近年来,婴儿游泳项目日渐普及,但婴儿由于各方面发育并不完善,无论在外地,还是在本市,婴儿游泳的意外事故还是时有发生。
2007年,长江大学附属的一家医院产科曾被曝一例婴儿游泳致严重虚脱和一过性脑缺氧。当时天气炎热,家长见孩子在游泳池里游得正欢,护士欲将孩子抱出泳池,并告诉家长婴儿游泳每次以15分钟至20分钟为宜,家长却坚持要求让孩子多游一会。 30分钟后,护士发现婴儿面色发白,口唇发绀,两眼上翻、呼吸急促时,紧急送院抢救,当入住儿科后,孩子已四肢抽搐,确诊为游泳虚脱和一过性脑缺氧,所幸治愈后顺利出院。
2009年5月,本市也曾有过一名出生才5天的婴儿在“游泳”时,脚趾被卡在水池的出水口处,左脚三趾近一半截去。意外发生后,婴儿游泳馆方面在泳池的出水口上加了一个网罩。
2006年2月,本市还曾发生过一例两个月大的婴儿因家中游泳池水温过高,导致婴儿窒息的意外。
记者发现,在婴儿游泳馆的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意外事件,如婴儿急哭、婴儿面色突然潮红或发白、紫绀、游泳后颈部皮肤红疹、脚趾卡断等。但目前,多数婴儿游泳馆未订立过相应的应急预案。
游泳馆开在暗房,不通风易致交叉感染
婴儿各方面发育还不完善,加之婴儿游泳馆常年恒温在26℃—28℃,一个婴儿游泳往往有2至4名家长陪伴左右,场馆本身占地面积不大,空气流通差,各种致病菌容易滋生,易发生交叉感染。
据统计,本市共有各类婴儿游泳馆78家。一项由黄浦区卫生监督所钟捷等做的为期一年,针对位于8个区12家不同资质的婴儿游泳馆的调查显示,特别是企业开办的婴儿游泳馆设施存在隐患,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体检和培训不规范,消毒措施也不规范,游泳池水检测率更低,这些都显示需求增大的婴儿游泳馆目前正处于管理“缺位”时期。相比之下,公立医院开办的婴儿游泳馆卫生意识较企业更强。在环境设施情况方面,调查的12家婴儿游泳馆中,3家为暗房,靠日光灯照明,间接通风,最小面积仅为9平方米左右,即使开窗,也无法直接和外界交流空气,消毒效果不佳,婴儿游泳缸(桶)数量最多的有10只。在游泳池水和室内温度控制方面,有一家企业采用工作人员手测水温。
看护人员无资质,手未消毒就抚触宝宝
记者还发现,婴儿游泳馆的从业人员大多为女性。从业人员在给婴儿穿脱衣服、沐浴、游泳、抚触时,近距离接触婴儿,特别是年轻父母在天气寒冷时将给婴儿洗澡的工作也交由婴儿游泳馆代劳,但这些人员的资质又如何?调查结果显示,四家公立医院的从业人员持有护士资格证书,两家公立医院的从业人员为预防保健医师,三家企业的从业人员有月嫂经验,另外三家企业的从业人员来自其他行业。相比之下,公立医院从业人员的学历构成优于企业,有的企业从业人员经过“速成”后就从事婴儿游泳行业工作,时间最短的仅两个月。
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新生儿科医生说:“在院内开办的婴儿游泳馆往往由专业新生儿科的医生和护士看护,水质、卫生、抚触等有严格的保证,严密防范院内感染风险。但社会开办的婴儿游泳机构并没有相关准入门槛要求,也缺少相关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谁来监管孩子的安全呢? ”
此外,在12家婴儿游泳馆中,从业人员均经过婴儿游泳方面的技术培训,但培训机构不一,包括婴儿用品公司、医疗器械公司、婴儿游泳学校、母婴保健机构、月嫂公司等。仍有4家企业尚未订立婴儿游泳馆的书面卫生制度。由于从业人员需要和婴幼儿“亲密接触”,“手消毒”尤为重要,但有3家企业没有使用手部消毒剂,有2家企业所使用的手消毒剂不规范,均未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医疗器械证号。
业内呼吁
管理“缺位”,尽早建立婴儿游泳市场准入制
近年来,本市持续处于生育小高峰。据市人口计生委预计,今年出生的“龙宝宝”预计将达到18万左右,各类婴儿游泳馆也因此逐步增加。除了各区县开设产科的母婴保健院基本都提供婴儿游泳服务外,企业开设的婴儿游泳馆正在从沿街商铺向居民小区延伸,从独立店面向连锁企业发展。但婴儿游泳馆面积小,设施简单,雇佣人员少,单次收费高,服务次数多。目前,工商、卫生等各行政部门,尚未对婴儿游泳行业实施许可或监管。企业开设婴儿游泳馆,营业执照无相应 “经营范围”,也不需申请办理游泳馆《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进行空气、游泳池水等监督或检测。婴儿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因自身或外界的环境因素,可能在游泳过程中发生意外和人身损害。家长和游泳馆也尚未意识到这些风险的存在,更未做好充分面对这些风险的准备。
黄浦区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婴儿游泳的市场准入制、内部管理机制以及规范标准等。比如:对婴儿游泳馆的层高、总场地面积、桶均面积、采光、通风情况、“气温、新风量”等设立最低标准。禁止将婴儿游泳馆设在暗房,必须能开窗通风;应当备有除空调外的应急取暖设备,设立紫外线灯管,对空气进行消毒,并定期擦拭、更换灯管;抚触台应采用易于清洁的材料,再加铺清洁毛巾,一人一巾;原则上在游泳缸内铺设塑料膜,一方面保持卫生,一方面避免发生下水口的意外;游泳缸出水口应采用按键式或加装网罩,不应采用格栅式,避免婴儿脚趾卡住等。此外,还建议各区县卫生学校对从业人员进行婴儿游泳相关知识的培训,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本文标题:婴儿游泳意外频发 看护人员无资质监管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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