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孕妇李华因为一次医疗事故痛失幼子,经过一年多的诉讼打赢了官司,当希望要回自己孩子的遗体时却被索要“天价停尸费”。太平间曾让他们见过一次孩子遗体,但当看到遗体时却发现并不是自己的孩子。而太平间负责人则坚称,就是他们的孩子。4月5日,本报接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的情况通报称,婴儿遗体在去年已被火化,家属看到的婴儿是太平间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拿错了。
院方通报:婴儿尸体已经火化
4月5日晚19时25分,本报收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关于“天价停尸费”的官方通报。全文如下:
1、我院太平间属于社会化管理。鉴于许多医疗机构实行后勤社会化模式,我院经向社会公开招标,目前太平间由社会人员负责管理。
2、关于“天价停尸费”。首先,停尸收费标准根据保定市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保价行费字【2003】第26号文件规定。经调查,太平间工作人员只是告知家属尸体停尸费收费标准,未曾说过“一天收取200元停尸费”。其次,患者并未实际交付停尸费用,“天价停尸费”说法未构成事实。
3、经查死婴尸体已经依法火化。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遗体火化工作的通知》(民事函【1993】64号)文件精神中“特殊情况的遗体存放时间最长不超过90天”的规定,于2011年9月12日在望都县殡葬管理所依法对死婴尸体进行了火化处理。
4、我院对此事高度重视,迅速责成相关部门深入调查事实真相。通过调查,在这一事件中,太平间负责人仅是对照民政部相关规定,未上报医院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违反了医院《太平间管理办法》管理程序,擅自将遗体火化。我院负有对太平间的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存在管理漏洞。为此,我院已责成有关部门和太平间承包人严格管理,认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死婴家人,我院表示深深歉意和认真反省,愿与家属在这一问题上达成谅解。
院方解释:工作人员拿错了尸体
就通报中的几点问题,记者联系了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的一位负责人。
对于婴儿家属提供的音频资料中提到的“一天200元停尸费”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太平间的工作人员并未说过该话,至于音频如何而来存在疑点。
对于3月12日太平间拿出的婴儿尸体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那是太平间一位不了解情况的工作人员拿错了尸体。
家属反馈:将通过法律途径寻找骨灰
李华的哥哥在得知该通告后表示,他认为医院属于非法火化。在诉讼期间第三方鉴定结果未出,死因不明,为什么先急于销毁尸体?并请医院提供火化证明和孩子的骨灰。
他同时还表示,将通过法律渠道寻找孩子的骨灰,并要求医院给出明确答复。
本文标题:产妇遭天价停尸费续 院方称婴儿尸体已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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